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进入新时代,我国经济已由高速增长阶段迈入高质量发展阶段。因此,经济领域各项改革都应聚焦新时代经济高质量发展。习近平总书记在十九大报告中指出:“必须以完善产权制度和要素市场化配置为重点,实现产权有效激励、要素自由流动、价格反应灵活、竞争公平有序、企业优胜劣汰。”因此,抓住完善产权制度这个改革重点,就抓住了经济高质量发展的微观基础和改革的关键环节。加强产权制度改革,推进经济高质量发展,需要树立以下四大目标:
以维护市场秩序为目标加强产权制度改革。良好的市场秩序是经济高质量发展的基础,产权制度改革要通过将外部不确定性内部化,规范市场主体生产经营行为,维护良好的市场运行秩序。经济迈入高质量发展阶段,人民对产品和服务供给质量的要求不断提高,但市场主体“责权利”等方面如果不够明确清晰,会从深层次上扰乱市场秩序。当前市场上存在的假冒伪劣、投机取巧、恶意逃废债等行为,资本市场的欺骗性行为,打着创新幌子的各类金融诈骗,绿色发展过程中的企业污染外部化,种种情况仍不时发生,扰乱了市场秩序,影响了人民的获得感。如果缺少清晰的产权边界,就难以规范产权附带的各类行为,进而就不能较好推动经济发展从“有没有”转向“好不好”的高质量标准。进行产权界定,是明晰“责权利”制度,推动产品和服务高质量供给的基础性工作。传统意义上产权界定一般指有形边界界定,以可测度的度量衡为标准。随着社会的发展,一些无物理形态的新型产权业态出现,一些集体产权难以进行物理分割,需要进一步对此类产权的特点进行研究。产权只有具有主体清晰性,才可以作为真正意义上的独立主体参与市场活动。产权只有具有排他性,才可以在规则和法律允许的范围内支配、使用、处理产权。产权明晰的“责权利”让遵守规则得到市场的奖励,享受产权带来的收益,让违反市场规则得到相应的惩罚,承担产权违规的成本,杜绝各种权益享受上的“搭便车”和成本分担上的“偷懒”行为,这样产权主体才可以有效参与到交易过程,市场秩序才能得到有效维护,高质量发展才能得到有效保证。
以提升配置效率为目标加强产权制度改革。降低产权交易成本,提高资源配置效率,增加社会福利,是高质量发展的内在追求。改革开放以来,我国的资源配置制度取得了长足的进步,但仍然存在一些不足:一是资源进入问题。在市场准入上,虽然2017年中央就明确提出来要加快要素市场化配置,但行业准入“玻璃门、弹簧门、旋转门、卷帘门”等现象仍部分存在,不同所有制经济仍存在配置权利落实上的不平等。因此,当前应将改革的重点聚焦市场进入这一块,加大对内开放的力度,实施不同所有制经济资源配置公平。二是资源退出问题。很多资源配置在非效率行业,造成大量的“僵尸企业”,大量吞噬着宝贵资源。这些情况多出现于地方国有企业,也有部分与民生关联紧密的民营企业。这些企业承担着较大的社会责任,或者与地区稳定性联系较紧,低效率的资本非不愿退,而是不能退。因此,如何减轻他们的社会负担,轻装上阵,以市场化原则参与资源配置,是现阶段我国产权制度改革的重要关注点。三是资源融合问题。从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到十九大,均明确了混合所有制经济是所有制改革的重要方向,但如何做好不同所有制产权交叉融合,提升配置水平,则是一个重要的探索方向。混合所有制改革,不仅仅是推动不同所有制资本的交叉融合,民营企业也可以通过员工持股,引入国有及外资战略投资者,来提升自己的发展潜能。
以稳定发展预期为目标加强产权制度改革。改革开放以来,虽然全社会产权保护力度不断加大,但不可否认与高质量发展的要求还有一定的距离,影响了企业家发展预期的稳定性。从政策执行层面来说,部分地方政府诚信意识薄弱,自身违约和政策不稳定,难以做到“一张蓝图绘到底”,“新官不理旧账”时有发生。从企业层面来说,不同所有制产权保护均存在不足。有些民营企业在“去产能”“去杠杆”等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中,自己往往首当其冲被“误伤”。对公有产权保护制度也有不完善的地方,委托代理关系中的所有者虚位问题仍未得到彻底解决,国有资产流失问题仍然存在。知识产权保护所受诟病较多,侵权违法成本低,维权成本高,企业家精神受到打击。资本市场法制建设不完善,违法违规和掏空上市公司,损害中小投资者权益的现象较多,但却得不到有效赔偿等等。产权保护中出现的各类问题,有些是发展中的问题,有些是历史的积淀,有些是法规制度不完善,有些是执行过程中的不规范,也有企业出资人自身素质问题,这些都需要分类梳理、找准病根、对症下药、逐步解决,以提升企业家的安全感,增强企业家的获得感,稳定企业家对未来的发展预期。
以推动社会共享为目标加强产权制度改革。共享发展是五大发展理念的重要内容之一,是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的出发点和落脚点。中国共产党的执政理念,就是要让每一个中国人都能享受到改革开放的成果。完善产权制度建设,正是全社会都能享受改革开放成果的重要保障。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决定》指出,健全以公平为核心原则的产权保护制度,加强对各种所有制经济组织和自然人财产权的保护。党的十八届五中全会提出的增加公共服务供给、实施脱贫攻坚工程、提高教育质量、促进就业创业、缩小收入差距、建立更加公平更可持续的社会保障制度、推进健康中国建设、促进人口均衡发展等八个方面的部署,是共享发展的主要着力点,蕴涵了一系列关涉共享发展的制度建构与完善的内容。其中具体强调,推进产权保护法治化,依法保护各种所有制经济权益。这些都是党和政府以产权制度改革推动社会共享发展的具体体现。社会主义初级阶段基本经济制度的坚持和巩固,新时代我国社会主要矛盾的解决,公平正义的具体制度建构和完善,是实现共享发展的关键着力点。在不同所有制的关系上,国有产权、民营产权和外资产权均不可侵犯。在产权主体上,无论是法人产权还是自然人产权都同样保护。而且,要实现产权改革的公平性,就要在权利平等、机会平等、规则平等方面全面发力,产权改革中利益分配不能厚此薄彼,拆东补西,对弱势群体在产权改革中权益分配要加大保护力度,对各类违反上述原则的不合理规定要坚决清除,让人民群众都能真正享受到产权改革带来的实实在在的生活改善和财富的增值。
(陈东 洪阳.《安徽日报》06版:思想周刊.2019年03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