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效发挥金融资本对企业创新的作用,是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的关键之一。文章选取2008—2017年中小板和创业板上市公司为研究对象,探究了风险投资机构的介入及其IPO退出对创业企业创新能力的影响,并在此基础上进一步考察了风险投资行业专长对上述影响可能造成的差异以及风险投资影响企业创新能力的内在动因。研究结果表明:风险投资机构的介入有助于企业创新能力的提高,而具有行业专长的风险投资机构更能有效发挥其积极作用;风险投资机构的IPO退出会给企业创新能力带来负面影响,且具有行业专长的风险投资机构IPO退出会对企业创新能力造成的负面影响更显著。风险投资机构提高被投资企业创新能力的动机在于获得更高的退出回报,而具有行业专长风险投资机构这一动机更加强烈。
(徐虹 章欣然.安徽师范大学学报(人文社会科学版). 2022,50(02))